发票须知
一注意事项
1.发票金额不能高于或者低于订单实收金额;
2.订单优惠券抵扣部分与积分抵扣部分金额不可开具发票;
3.发票由系统自动对接开具,一张订单只能开一次发票且不能人为按金额拆单开具;
4.根据《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)规定,您在购买卡、册、券类商品时不能开发票(预付卡销售和充值、税率:不征税);
5.我司是以“贵州贵苗夫田园农旅有限公司”为主体开具发票;
6.企业发票需提供:订单号、公司名称、单位地址电话、公司税号、开户银行和帐号、发票邮寄地址详细信息,并注意所填的内容须与纳税信息一致。
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疑问,请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:13078597949 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:1732837014@qq.com